玉溪师范学院
招生章程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招生章程 > 正文
玉溪师范学院2010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章程
时间:2009-12-08 09:49:11 点击量:

 根据《云南省2010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》规定,经云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,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舞蹈学专业在云南省内单独设点进行专业考试。
 一、招生专业、学制、招生范围:
        舞蹈学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四年制本科生50名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:
       凡符合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。
        三、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和地点:
        报名时间:和云南艺术学院同步报名
报名地点: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内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报名点   
考试时间:114日中午14:00开始考试。
 联系电话:0877-2057041
四、报名程序及收费:
         1.考生持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签发的《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》及本人身份证,到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内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报名点报名。
         2.报名交与《报考证》同底照片2张及考试费用100元,同时填写考试报名表。
         五、专业考试(总分200)
         1、基本功(60分)
 内容:弹跳、软开度、技术技巧(限三个)。
  2、自选组合(60分)
  内容:准备一个舞蹈组合,音乐限2分钟以内,风格不限。
  3、模仿(40分)
  内容:舞蹈短句模仿。
  4、即兴舞蹈(40分)
  内容:限2分钟以内
           六、考试程序:
  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,我院于三月中旬签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,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凭“文化考试通知单”,在我省普通高考考试报名时间内,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,参加艺术类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文化考试。
  七、录取规则及要求
   1、录取办法:在考生政审、体检合格前提下,按照云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艺术院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
   2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:优先保证第一专业,第二以后专业按平行顺序参考录取。
   3、统考外语语种不限,外语成绩不限。
   4、男女生比例不限。
   5、我院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,由我院单独发放专业考试通知单,专业成绩仅限于我院相关专业录取使用,不通用于其它院校。
   6、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: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、各地州招办及玉溪师院校园网查询查询。为贯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学院成立了招生监察部门,接受社会监督。招生监察举报电话:0877-2053229
  
 
 
 

上一条:玉溪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

下一条:玉溪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